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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教职工“十大歌手”大奖赛的通知

2015年11月24日 08:46 李亚轩 点击:[]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为教职工提供一个发挥才艺、展现风采的舞台,提高教职工素质,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学院工会联合团委和体育艺术学院举办2015年教职工“十大歌手”大奖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全院教职工。
    二、活动主题: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报名时间:各分会将参赛教师的《报名表》于2015年12月2日(下周三)下班前报到学院工会。
    四、比赛形式:参赛歌曲积极向上,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正能量,歌唱类别及唱法形式不限,演唱形式采用独唱。可选择伴舞,参赛选手须自备伴奏音乐(以MP3格式为主,在报名时一并上交),可自弹自唱,乐器自备。比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 若报名人数少,直接进行决赛。
    五、评分标准
演唱比赛采用按评委序号现场亮分的办法。每位选手的演唱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值。评分包括:歌曲内容、音色音质、演唱技巧、表演形式、体态仪表五方面,满分100分。
    (一)歌曲内容(10分):歌曲符合参赛曲目要求,内容健康、旋律优美、时代感强、贴近实际、鼓舞人心。
    (二)音色音质(30分):发音标准、咬字清楚,音色清晰而有质感;
    (三)演唱技巧(40分):正确表达歌曲的思想感情,准确掌握歌曲的风格、特点,有较强的表现力,声情并茂,演唱完整。独唱音高音准、重唱分声部和表演唱动作优美可附加分。
    (四)表演形式(10分)节目的选择编排富有创新和个性。
    (五)体态仪表(10分):姿态端庄,精神饱满,着装大方,款式颜色符合歌曲内容,富有感染力。
    六、奖项设置
    大奖赛设参赛项目奖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优秀奖4名,获奖的十名选手获得“十大歌手”称号,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七、决赛时间:2015年12月16日(周三)下午1:00进行。
    八、决赛地点:大学生会堂
    请各分会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大家积极参与,充分展示我院教职工的风采。
    附:参赛报名表
 
 
 
                                沈阳体育学院工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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