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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沈阳市教科文卫系统2012-2014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4年05月09日 11:27 李亚轩 点击:[]

各分会:
   为推进教科文卫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立德树人、爱岗敬业进取精神和师德师风建设,沈阳市教科文卫工会定于2014年“教师节”前夕,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简称“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这次评选的对象为2012年以来,在推进我市教育改革,促进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教师、先进管理者和先进职工。各直属单位“三育人”先进典型推荐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0.1%。评选一线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60%。根据以上要求,我院推荐“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1个且推荐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于教育改革和实践,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2、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勇于承担教学、教改中的各项艰巨任务。积极致力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取得突出成果。
  3、勤奋敬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艰苦奋斗,勇于创新,富于创造,带动职工群众为本单位的教育、管理或服务建功立业。
  4、师德高尚。有较高的职业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在教职工和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业绩突出。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在“三育人”活动中,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热爱、关心学生,受到各方面的公认。特别是在促进沈阳振兴,充分发挥教育先导作用,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2012年以来,因为在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评选要求
  1、各分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每个分会最多推荐1名教师,学院将根据被推荐人选事迹择优进行评选推荐。曾获得过省市“三育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不再推荐。
    2、5月16日前,各分会将被推荐人的事迹简介材料上报院工会。事迹简介主要介绍被推荐人2012年以来获得的荣誉称号和成绩,用A4纸打印,字数在500字左右。
  

 

沈阳体育学院工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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