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5年工会会费的通知
2015年03月07日 09:22 李亚轩 点击:[]
各分会: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工会会员须按月缴纳会费。工会会费的收取核算办法规定会员每月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月标准工资收入0.5%的会费。我院工会会员标准工资计算包括:1、岗位工资;2、薪级工资,两项合计尾数不足十元部分不计算交纳会费。工作不足一年的教职工,按实际工作月份缴纳会费。
会费计算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2015年3月份调整后的金额为准。
请各分会于3月20日前将本部门2015年缴纳会费名单及金额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工会。
沈阳体育学院工会
二○一五年三月七日
上一条:我院工会获沈阳市教科文卫工会授予“工作创优单位”的表彰。
下一条:关于举办“扮靓自己,优雅一生”讲座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