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总工会关于举办“沈阳市‘劳动者’纪实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各委、局工会:
为更好地展示我市劳动者的精神风貌,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到来,进一步活跃职工文化生活,繁荣
职工摄影创作,沈阳市总工会决定举办“沈阳市‘劳动者’纪实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沈阳市‘劳动者’纪实摄影作品展”由沈阳市总工会主办,沈阳市职工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承办,沈阳
市职工摄影家协会协办。
二、影展主题
影展以“歌颂主力军,迎接十八大”为中心内容,以讴歌创造、讴歌奉献、讴歌我市职工诚实劳动、勤奋
劳动、创新劳动为主题,通过人物纪实摄影作品重点展示全市各条战线广大劳动者动人的风姿风采。
三、参展对象
沈阳市专职、业余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
四、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以纪实为主,场景人物内容必需真实;
2、图片可以剪裁、拼接,调整亮度色彩,但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内容;
3、参展作品要预先报送作品小样,规格7一10寸,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报送作品小样须附电子文件;
4、每幅(组)作品均要注明:作品题目、单位、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5、对入选及获奖作品市总工会、市职工文联有权用于工会宣传及展览,作者享有署名权;
6、所有参展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7、凡报送图片参加本届影展,均视为作者已了解并同意本展览相关规定;
五、作品征集
参展作品征集从即日起至2012年4月20日止,(以收稿时间为准)。
六、评选及奖项设置
影展设金、银、铜奖及优秀奖。影展聘请著名摄影专家于2012年4月底进行评选,获奖名单将在各相关媒体
以及《沈阳晚报》、《劳动者》专刊、沈阳工会网等媒体上公布。所有获奖作品将收录于此次影展画册中。
七、影展时间地点
全部入选作品将于 2012年5月10日在沈阳市文化宫一、二楼展厅展出。
八、其它事项
1、希望全市各级工会积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的摄影爱好者踊跃报送作品,积极参 展。
2、沈阳市职工庆五一“工业与城市”摄影展并入本次展览。
3、作品报送地址:沈阳市职工文联办公室(沈阳市文化宫605室)。
联系人:刘 钢
联系电话:31884519
电子邮箱:3188451950@163.com
4、其它未尽事项由影展组委会负责解释。
沈阳市总工会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