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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学竞赛选手应知事项

2012年06月12日 00:00 李亚轩 点击:[]

选手应知事项

        1、本次比赛地点设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新校区)博文楼201、203和209三个教室,分文理工三组同时进行,时间为6月20日--21日。6月19日下午1点半,所有选手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博文楼111教室开赛前会,说明比赛相关事项、抽签和拷贝调试课件,选手迟到或不到场的,责任自负。
        2、竞赛的规定时间为20分钟。竞赛时间满18分钟时,工作人员举牌给予提示,选手到时需向工作人员点头示意,满20分钟再次举牌终止比赛。选手授课时间不足18分钟和超过20分钟,均扣五分。
        3、上午比赛的选手于比赛当日8:00时前, 下午比赛的选手于比赛当日13:00时前到达比赛场地。课件上不得写单位和姓名,只能待抽签结束后拷贝课件时写上参赛顺序号。
        4、选手参加比赛时不得报单位、姓名,只报顺序号。报顺序号时即开始计时。
        5、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如有疑问,应通过本单位领队向竞赛组委会提出。比赛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谈、吸烟,并关闭手机。
        6、选手讲完课后,须将自己的板书擦掉。
        7、选手讲课完毕后到场外等候,待下一位选手比赛结束之后,公布最后得分。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也不得观摩比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联系人: 王  洋   2285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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