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工会字〔2015〕2号
各教代会代表团、各位代表: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沈阳体育学院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细则》、《沈阳体育学院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召开我院第六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解放思想,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依法治校,从严治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内涵的进一步提升,团结全校师生为实现今年的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时间、地点
4月18日上午9:00,在办公楼一楼报告厅召开。
三、大会议题
1.听取、讨论院长工作报告;
2. 听取、审议学院财务预决算报告;
3. 听取、审议学院第六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四、出席大会人员
第六届教代会代表(包括增补代表)、列席人员(不是教代会代表的处级干部、老中青教师、工人、离休老干部及退休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
五、几点要求
1. 本通知下发后,各代表团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关于做好沈阳体育学院第六届二次教代会代表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代表调整补选工作。有关选举问题及时与教代会筹备组办公室(院工会)取得联系,并按时间要求如期上报。
2. 按照《关于学院第六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征集提案和合理化建议的通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精心组织本代表团提案征集工作。
3.请各位代表提前安排好工作和其它事项,按照要求参加会议,正式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在大会前以书面形式请假,代表团团长同意签字后,在大会召开前上报大会筹备组(院工会)。
附件:《沈阳体育学院第六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小组成员名单》
沈阳体育学院第六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
沈阳体育学院工会
2015年 3月 31日